說明:
一、旨案業於本局第179308號公告諒達。
二、上開公告說明二參賽規定第三項參選組別,誤植「請以109學年度之年級區分」,修正為「請以110學年度之年級區分」。
三、相關實施計畫內容仍依公告179308辦理。倘有相關詢問事項,請洽詢本案承辦學校永福國小學務處郭惠玲主任(電話:06-2223241分機809、網路電話:37020)。